关于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 网络培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25 15:26:56 浏览人数:897次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思政司、省教育厅社政处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提高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我校将组织参加全国高校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网络培训,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积极落实。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培训主题

携手同心  护航有你

二、培训目的

进一步提高心理咨询教师、辅导员及高校相关人员预防和干预学生心理危机的实战能力,强化对师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特别是对有抑郁症、家庭纠纷等问题的学生要重点关注,采取针对性

强的心理疏导和咨询干预办法,有效防范化解危机事件发生。

三、培训时间

1128日至128

四、参加人员

心理咨询专职教师、学工科长、专职辅导员

 

五、培训平台

培训依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www.ausc.edu.cn学习平台组织实施。

参训学员首先在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学习平台www.ausc.edu.cn在线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直接登录参加学习,网上报名见附件。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下载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移动客户端(学习公社APP)随时登录学习。




 

 

 

 

 


六、培训环节

培训分为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课程学习包括直播课程、录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

七、培训内容

培训根据目标要求与培训主题,充分整合北京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第六医院等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及医疗系统工作队伍资源,开展心理危机预防干预培训,培训课程包括录播课程、直播课程以及经验交流,课程详见表123

1 直播课程列表

时间

主题

拟邀请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8:309:00

做好大学生安全的护航者

林崇德

教育部普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教育部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9:009:45

高校心理危机的预防

梁宝勇

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9:4510:25

高校学生抑郁障碍的识别和应对

唐登华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教授

10:2511:05

当前大学生的主要心理压力及其应对策略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精神卫生中心教授

11:0511:50

自杀心理与行为的干预策略

 

天津大学教授


说明:直播暂定1129日(周日)早上8:30开始,主题及主讲人或有调整,请以平台通知为准。

 

2 录播课程列表

课程名称

拟邀请

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高校危机干预工作体系的构建和完善

 

清华大学教授

大学生常见家庭冲突与危机干预

赵静波

南方医科大学教授

危机干预中一次单元心理咨询

陈秋燕

西南民族大学教授

大学生自杀高危人群的识别技术

唐海波

中南大学教授


说明:1.个别课程或稍有调整,请以平台最终发布课程为准;

2.课程主讲人职务为课程录制时的职务。

 

3 录播经验交流列表

课程名称

拟邀请

主讲人

单位及职务

高校心理援助热线平台经验交流

周宗奎

华中师范大学教授

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提升经验交流

乔志宏

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说明:1.个别课程或稍有调整,请以平台最终发布课程为准;

2.课程主讲人职务为课程录制时的职务。

八、培训环节与要求

培训分课程学习、主题研讨、心得撰写三个环节。

1. 课程学习:培训期间,要求参训学员认真收看所有直播课程,并完成不少于8学时(45分钟/学时)录播课程学习任务。

2. 主题研讨: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在心理中心的组织下可围绕“如何做好疫情期间高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如何提高大学生积极心理品质”、“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的重点难点”等主题进行网络集中研讨。

3. 心得撰写:培训期间,参训学员可结合学习所得与岗位工作实际,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心理工作案例,运用理论知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策略,促进所学知识向能力的转化,也为其他学员解决此类问题提供经验参考。优秀稿件可推送“学习强国”平台宣传展示。

九、培训考核

为确保培训质量和培训效果,确定了以“基于任务”和“关注过程”为原则的考核方法,培训从过程性与获得感两个维度对学员进行考核,完成各项培训考核要求的参训学员可在线打印学时证明,所学学时计入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考核方式

考核标准

过程考核

完成不少于8学时的录播课程学习。

参与班级研讨不少于2次。

参与直播活动。

成果考核

提交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生心理育人工作案例,要求:思想性和实操性强、主题鲜明、条理清晰、结构完整、逻辑严谨、内容详实,如发现抄袭等情况不予结业。


十、培训总结与评估

培训结束后,高校辅导员网络学院将收集整理各地培训总结和优秀工作案例,组织对培训工作和满意度进行评估,包括需求适配度、内容设计科学性、师资选配合理性、组织有序性等,进一步总结培训管理经验,为今后培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

十一、组织管理与保障

1. 培训由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负责统筹规划与指导,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实施。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培训方案的设计与具体实施工作。

2. 具体相关工作由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

3. 为更好地做好培训服务支持工作,及时解决参训学员遇到的各类问题,学员除可以直接联系中心外,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培训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1)直接拨打学员服务热线电话:4008119908

服务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22:00;周末及节假日照常值班。

2)通过平台登录后的客服浮窗咨询学员服务老师: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

通过平台登录后页面右侧的“平台操作咨询”窗口留言

 

附件:网上报名操作指南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01126

 

 

 

景德镇学院学工处                                            202011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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