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学院本学期开学以来学生工作情况,根据《辅导员工作考核量化评分表》和学生工作计划及相关安排,经研究决定于 4 月份开展学生工作专项督查,督查结果纳入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目标指标值予以运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1 年 4 月 13 日—4 月 21日
二、督查方式:
自查与现场督查相结合
三、督查对象:全体专职辅导员
四、督查内容
1.思想政治教育情况
重点督查通过主题班会、主题团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情况和入学教育落实情况。
2.辅导员深入班级、寝室情况
重点督查《辅导员工作手册》填写情况、下寝室走访谈心和辅导员听巡课情况。
3.书香校园创建开展情况
重点督查模范班级、文明(特色)寝室全员创建情况;学生出勤及学风建设的“五做到”、“四杜绝”、“三提升”、“一降低”情况。
4.心理健康教育
重点督查加强学生心理疏导和帮扶工作,积极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态,班级晴雨表完成情况和重点关注对象的约谈工作。
5.爱国卫生运动开展情况
重点督查每月一次的寝室卫生集中清理整治开展情况和效果。
6.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重点督查全面排查梳理学生的安全隐患和在持续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的同时组织开展防传染病、防网络(电话)诈骗、防火灾、防交通事故等安全教育情况。
五、现场督查方式
1.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书记汇报开学以来学院学生工作情况,时间为 5—8 分钟;
2.学工处各科室查阅学院学生工作相关材料,并根据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问询;
3.督查情况反馈。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对照有关文件要求和本次督查内容,认真组织辅导员开展自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突出实效。各学院学团办和辅导员参照以上专项督查内容,认真总结开学以来所做重点学生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汇报材料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于 4 月 12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至 QQ 邮箱 422507308@qq.com。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处)2021 年 4 月 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