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辅导员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根据《景德镇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和学校有关年度考核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所有在岗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时间
2013年11月30日~2014年1月10日
三、考核组织
1、成立“景德镇学院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专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组 长:郑昕芾
副组长:陈树发、舒新兴、冯小苏
成 员:学工部(处)、团委和人事处有关人员。
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挂靠学工部(处),由王振华担任主任,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2、各系成立辅导员年度考核工作小组,由各系党总支书记任组长,系主任及分管学生工作书记分别为副组长,学团办主任等为小组成员,负责所在系专职辅导员的年度考核具体工作。
三、考核方法
1、本次考核列入学校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辅导员不再参加系室年度教职工考核。
2、辅导员的年度考核采取个人述职、学生评议、系室考核、学工部(处)考核、辅导员互评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定总分学生评议占40%,系室考核占30%,学工部(处)考核占20%、辅导员互评占10%。
3、考核结果分优秀(80分以上,名额按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合格(80分~70分)、基本合格(69分~60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
四、工作安排
1、学生评议(11月15~12月13日)
有关通知已经下发,各系按要求组织好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评分,确保参评率达60%以上。
2、自我总结(12月9日~12月17日)
12月17日前,辅导员向学工部(处)思政科和所在系提交《景德镇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表》和2013年度的工作总结。
3、系室评分(12月9日~24日)
各系按系室评分表的量化评分项目做好相应汇总统计工作。准备工作完成后告知学工部(处),届时学工部(处)会安排专人进行检查。
系考核小组成员填写《景德镇学院辅导员考核系室评分表》,12月24日前将系室考核结果报送学工部(处)思政科。
4、学工部(处)、团委评分(12月23日~12月27日)
结合辅导员个人述职材料及其平时表现情况,填写《景德镇学院辅导员考核学工部(处)评分表》。
5、辅导员互评(2013年12月30日~2014年1月3日)
2014年1月3日前,学工部(处)将组织召开全校辅导员年度述职及互评会,每人进行3~5分钟的工作述职,由辅导员填写《景德镇学院辅导员考核互评表》进行相互评分。
6、确定等级(2014年1月3日~8日)
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学生评议分、系室评分、学工部(处)评分和辅导员互评四项分值汇总后计算出每位辅导员的2013年度考核总分。
将各系考核总分第一的辅导员作为年度优秀候选人,由全体辅导员进行投票确定年度优秀等级人员。
7、学校审批
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体辅导员的考核总分及优秀等级投票结果提交学校辅导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定。
学工部(处)
二○一三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