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本学期“安全教育活动月”相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3-11-21 00:00:00 浏览人数:31次

各系:

强化广大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学校已有的安全稳定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月”,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学生掌握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强化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知识,掌握相关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巩固学校已有的安全稳定局面。

二、时间:2013年11月21日至2013年12月20日。

三、内容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2013年11月21日—2013年11月26日)

1在系党总支统一领导下,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及时召开各级各类会议,布置“学生安全教育活动月”工作,层层宣传、层层动员;

2在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辅导员具体负责组织召开以“安全在我心中,生命在我手中”为主题的专题班会,认真学习并重温《学生手册》 “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及“景德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和规定,全面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3在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学生会统一组织下,系班利用宣传栏、墙报、板报、系班报、QQ群等形式,为安全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3年11月26日—2013年12月13日)

1、第一步:自查。围绕“人身、财产、交通、生(心)理疾患、防火、饮食、外出、实习就业等八大安全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系统认真地进行查摆、剖析,分类归纳,整理汇总;

2、第二步:自纠。要通过并针对自查过程的查摆剖析,作出相应整改,逐项提出整改的措施及方法,并经系班审定后逐一落到实处。一方面,激发大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立正确的安全观,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主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系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3年12月13日—2013年12月20日)

各系将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学工部(处)备案。

 

                                                          学工部(处)       

                                                                                    201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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