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本科班的相关系:
根据江西师大教务处电话通知,经研究,现将我校2013~2014学年师大联办本科班国家二金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名额:
1、江西师大分配我校的名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我校与师大联办本科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分配名额7名。
(2)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三个档次,分别为每生每年4000元、3000元和2000元,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我校与师大联办本科班学生,分配名额63名。
2、各系等额推荐名额
系 室 |
数信系 |
生化系 |
艺术系 |
人文系 |
机电系 |
外语系 |
合计 |
|
国家励志奖学金 |
1 |
1 |
2 |
1 |
0 |
2 |
7 |
|
国家 助学金 |
4000 |
1 |
3 |
4 |
1 |
2 |
5 |
16 |
3000 |
3 |
6 |
7 |
3 |
2 |
10 |
31 |
|
2000 |
1 |
3 |
3 |
2 |
2 |
5 |
16 |
二、申请条件:
1、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⑸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关于国家助学金
⑴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⑶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⑷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生活俭朴。
三、工作程序:
1、各系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担任组长的系级评选小组,负责本系国家二金人选的推荐、审核工作;
2、评选小组及时召开由辅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专门会议进行传达和布置;
3、辅导员应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及时全面地告知所带本科班学生,然后在德智体综合测评基础上,由本人对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
四、工作步骤:
1、先评定国家助学金。根据困难学生认定情况,对照分配的指标确定三个档次人选评定国家助学金。
2、然后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凡符合条件我校与师大联办本科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成绩优秀的学生均可申请。
五、工作要求:
1、各系应于10月13日前召开专题会议对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初评名单审核后并在全系范围内进行公示,如公示后有异议的应及时予以调整,10月16日下午3:00各系将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最终名单及相关表格报送学工部(处)。学校10月18日召开会议审定后报送江西师大;
2、各相关系还需将申请各类奖、助学金但未获批准的学生名单(含电子文档)一并报送学工处备案。
3、各系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进行等额推荐,严禁弄虚作假,违者必究。
六、填写须知:
1、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助学金学生申请表中除申请人签名可以手写外,其余内容均要以电子录入后再打印。
2、申请表填写要求
(1)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学院:不填。学院盖章:盖学校公章。其它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
(2)关于《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学院:不填。学院盖章:盖学校公章。其它按表中要求如实填写。
学工部(处)
2013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