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在校园内营造自强不息、勤奋好学的学习氛围,形成人人争做文明大学生,共创文明校园的良好风气。根据《景德镇学院文明大学生评选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文明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
2、刻苦钻研,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3、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社会公德;
4、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5、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
(二)优选条件
1、获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获得者;
2、在校级以上各类大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或推广价值;
4、在校市级及以上大学生运动会或其它重要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
5、热爱公益活动,积极参加服务社会的志愿者活动,表现突出,获市级及以上表彰者;
6、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表彰者;
7、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社会评价较高者。
二、评选时间
2013年10月24日~11月14日。
三、评选程序
1、对照评选条件,由班级推荐(班级推荐要有班级民主评议及班委会讨论通过情况)并附12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及受表彰和获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辅导员签署意见后报送到所在系。
2、所在系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讨论、审核并确定系级“文明大学生”侯选人,然后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系级“文明大学生”人选予以表彰,推选前2名连同其先进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学工处作为校级侯选人。
4、学校根据各系推报人员情况审核确定校级“文明大学生”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表彰。
四、表彰奖励
1、系级“文明大学生”"由所在系负责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品;
2、校级“文明大学生”由学校负责颁发荣誉证书和相应奖品。
附件:景德镇学院“文明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
校“文明大学生”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0月24日
景德镇学院“文明大学生”候选人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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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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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系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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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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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 进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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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团办 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系党总支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学工处 意 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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