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强化广大学生的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巩固学校已有的安全稳定局面。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以住宿秩序整治为重点的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学生熟悉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强化纪律观念和安全意识;了解安全基本知识,掌握相关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技能,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切实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成才,巩固学校已有的安全稳定局面。
二、时间:2017年4月13日~5月16日。
三、内容
(一)第一阶段:宣传教育(2017年4月13日~4月18日)
1、在各院系党总支统一领导下,院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布置以住宿秩序整治为重点的“学生安全教育月活动”工作,层层宣传、层层动员。附《关于做好本学期“住宿秩序整治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2、在各院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的统一协调下,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召开安全教育专题班会,结合学校相关安全事例,认真学习并重温“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景德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景德镇学院学生外宿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全面系统开展一次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活动。
3、在各院系学生安全工作小组、学生会统一组织下,院系班利用宣传栏、墙报、校园网、订阅号、QQ群等形式,为安全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17年4月19日~5月5日)
1、第一步:自查。围绕“人身、财产、交通、生(心)理疾患、防火、饮食、外出、实习就业等八大安全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系统认真地进行查摆、剖析,分类归纳,整理汇总。
2、第二步:自纠。要通过并针对自查过程的查摆剖析,作出相应整改,逐项提出整改的措施及方法,并经院系班审定后逐一落到实处。一方面,激发大学生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确立正确的安全观,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主动掌握安全防范知识和主动增强安全防范能力;另一方面,制定和完善院系班安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2017年5月5日~5月16日)
各院系将查找出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科备案。
附:《关于做好本学期“住宿秩序整治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学工部(处)
2017年4月11日
关于做好本学期“住宿秩序整治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现就做好本学期“住宿秩序整治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2017年4月13日~4月20日
二、工作内容
1、各毕业班辅导员对毕业班学生在校学生情况进行统计,并要求在校住宿的毕业生集中住宿,并要求辅导员每周到毕业班寝室询问毕业生就业、学习相关情况,及时了解毕业班学生动态。
2、对漏宿、晚归或擅自在外租房者,各院系学团办及辅导员、班主任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限期返校,同时通报学生家长协助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3、做好宿舍区防火和内务卫生工作。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正确使用空调,不得在宿舍点蜡烛。
4、教育学生做好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防范措施;要主动配合宿舍值班人员履行来客登记手续,未经学校批准不留宿外来人员;做到外出及夜间关好门窗,一旦发生盗窃案,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校保卫处。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4月13日~4月14日)
各院系按照我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以班级为单位,以寝室为重点,认真查找本院系学生寝室(擅自在外租房、漏宿、晚归、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内务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现象与安全隐患。
2、检查阶段(4月15日—4月17日)
学工处宿管科会同宿自管委对学生在外租房、漏宿、晚归、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内务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通报。
3、整改阶段(4月18日~4月20日)
各院系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拟定本院系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院系“住宿秩序整治周”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牵头负责,学团办、辅导员、院系学生会及各班班委积极参与,要深入寝室,听取学生反映,了解实际情况,并逐项抓好落实,各院系于4月25日前将本次活动开展的情况以文字材料的方式报学工处宿管科。
特此通知!
学工部(处)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