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随着网络借贷的快速发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不断向高校拓展业务,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6]15号)的文件精神,为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不良网络借贷,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
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节水、节电、节粮”的“三爱”“三节”等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选拔勤俭节约、自立自强方面的先进典型,营造崇尚节约的校园文化环境,帮助学生养成文明、健康的消费习惯,教育引导学生树立理性、科学的消费观。要求各班级开展一次主题班会,会议记录(附班会照片)由各院系学团办汇总收集装订成册备案。
二、做好国家和学校资助政策体系宣传教育工作
我校建立了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及困难补助等多种形式并存的资助政策体系,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着力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素质能力提升教育,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与成长成才。
我校现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学生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各院系要在学生组织及社团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三、加强不良借贷风险防范教育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着信息审核不严、高利率、高违约金、暴力收款的特点。当学生在增长的消费欲和侥幸心理的推动之下,可能会陷入“连环贷”,继而陷入财务“陷阱”。在以上情况下,学生不仅要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父母成为实际贷款兜底人,更会承受极大的经济负担。
应着力加强校内外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家长知情同意情况下,可按正常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不要轻易申请其他类型的贷款,遇到相关贷款政策宣传和业务推销,可告知并征求家长和老师意见,杜绝不良借贷行为及由此引发的相关严重后果事件的发生。各院系建立不良网络借贷实时预警机制和应对处置机制,各院系确定一名学生联络员,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现未经学校批准在校园内宣传推广信贷业务的不良网络借贷平台和个人,第一时间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四、宣传网络安全知识和金融常识
各院系利要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渠道,向学生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强化学生对网络借贷风险的理解和认识,帮助学生增强金融、网络安全防范意识。各院系网站推送要及时,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微信、QQ群推送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典型案例截图发至914696780@qq.com邮箱。
五、工作要求
各院系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并在6月17日前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相关经验做法的总结、联络员名单(姓名、班级、电话)提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工部(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