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02 00:00:00 浏览人数:43次

各院系: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度下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定工作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2016版中的《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2013本、2014、2015级本专科在校学生(含五年一贯制2012级学生)。

2、评选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

3、奖学金名额及金额按照《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规定评定: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10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5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3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各系奖学金名额表:(各系自行分配名额)

院 系 

信工系

生化系

机电系

艺术

学院

人文系

外语系

体育系

经管系

教育系

中专

政法系

合计

2013本、2014级、2015级人数

648

395

403

1687

733

618

131

984

731

400

53

6783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1000

13

8

8

34

15

12

3

17

15

8

1

134

二等:500

52

32

32

135

59

49

10

79

58

32

4

542

三等:300

65

40

40

169

73

62

13

98

73

40

5

678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出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好相应名次。

2、由各系班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初步拟定本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3、系汇总审查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由学工处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系、班评定时间为9月6日~9月11日,9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奖学金发放表格一式两份(新样表请到学工处网页下载)、班级综合测评及成绩排名一份,盖系行政公章后和相关(发放、测评)电子稿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党总支负责领导,系学团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六年九月二日

 

版权所有:景德镇学院-学生工作部(处) 制作发布 景德镇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域名:jdzu.jx.cn 赣ICP备05000937号-1 域名:jdzu.edu.cn 赣ICP备05000937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