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名单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1-07 00:00:00 浏览人数:37次
各院系: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经过本人申请、各系初评、校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工作领导小组评审,拟定我校获得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名单如下: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1月7日至2015年1月13日。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诉(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诉地点: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诉电话:8384955
景德镇学院减免学费及困难补助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