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2016学年度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定工作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2015版中的《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2013、2014、2015级本专科在校学生(含五年一贯制2011、2012级学生)。
2、评选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
3、奖学金名额及金额按照《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规定评定: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10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5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3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各系奖学金名额表:(各系自行分配名额)
院 系 | 信工系 | 生化系 | 机电系 | 艺术 学院 | 人文系 | 外语系 | 体育系 | 经管系 | 教育系 | 政法系 | 合计 | |
2013、2014级、2015级人数 | 730 | 506 | 491 | 2478 | 979 | 746 | 187 | 1334 | 1144 | 72 | 8971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000 | 15 | 10 | 10 | 50 | 20 | 15 | 4 | 27 | 23 | 1 | 175 |
二等:500 | 58 | 40 | 39 | 198 | 78 | 60 | 15 | 107 | 92 | 6 | 635 | |
三等:300 | 73 | 51 | 49 | 248 | 98 | 75 | 19 | 134 | 114 | 7 | 795 |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出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好相应名次。
2、由各系班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初步拟定本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3、系汇总审查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由学工处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系、班评定时间为2月25日~3月11日,3月3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奖学金发放表格一式两份(新样表请到学工处网页下载)、班级综合测评及成绩排名一份,盖系行政公章后和相关(发放、测评)电子稿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党总支负责领导,系学团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六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