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有关推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报要求
1. 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2. 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5年;
3. 优先考虑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
二、推荐名额
各院系推荐1名,学校将从中择优推报2名参评2015年“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
三、材料报送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须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2、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1500字以内。事迹材料标题用宋体加粗小二号字体,正文用宋体小四号字,行距1.5倍。
3、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正面免冠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其他能够反映参选人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5张以内,像素不小于1024*768)。
四、工作要求
1、认真选拔。各院系要高度重视,认真选拔,确保将优秀人物报送学校。
2、严格审核。各院系要严格审查推报学生所获荣誉,指导推报学生材料的撰写。
3、材料报送。各院系将推报学生有关材料(报名表、事迹材料)在相应处盖公章后于3月9日前交至学工处思政科。同时,报名表、参选人事迹材料及参选人照片的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89626836@qq.com(材料请打包发送,单个邮件大小不能超过30M。邮件及附件文件包标题均统一为:xx院系-xxx-事迹类别,例如:外国语系—张三—大学生年度人物)。联系人:程树武,680108。
附: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学工部(处)
2016年2月26日
第十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参选人报名表
推荐单位信息 | |||||||||||||
推荐学校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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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 联系方式 (手机、 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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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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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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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信息 |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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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 院系 |
| 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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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及年级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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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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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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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获省级(含)以上重要奖项(不多于3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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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选人事迹简介(150字以内):
加盖公章处 | |||||||||||||
注意事项:1. 以上表格均为必填项。其中,Email请取消自动生成的超链接格式,座机联系方式请注明区号。 3. 参选人一旦获得推荐报名,即视为同意入围后在网络上公开登载、展示其事迹,活动组委会届时将不再另行征求学生本人意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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