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5年暑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11 00:00:00 浏览人数:51次

各院系:

   按照《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江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规划(2014~2017)》、《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辅导员、班主任队伍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暑期继续举办专职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促进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和可持续发展为导向,以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目标,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高水平辅导员、班主任队伍,为不断提升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水平、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和人才支持。

二、学习主题

    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努力成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引路人和知心朋友。

三、内容和形式

1、内容:(1)时政报告;(2)书香校园活动方案;(3)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5)辅导员职称评定及班主任管理考核相关文件解读;(6)优良班风、学风建设主题交流。(7)相关学生工作通报和布置。

2、形式:专题讲座、学习讨论、经验交流等。   

四、参会人员

    各院系副书记、学团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和班主任

五、时间和地点

1、报到和上课时间:8月27日(周四)下午报到,8月28日~29日上课,具体安排见附件1、2。

2、开班仪式及上课地点:第一教学楼行政报告厅。

六、相关要求

1、前期准备:全体专职辅导员围绕优良班风、学风建设主题撰写工作案例,作为学习班讨论交流材料,27日下午报到时交至学工处思政科汇总,并将电子档发至QQ邮箱:89626836,邮件名称格式为“姓名+2015年辅导员工作案例”。

2、学习要求:(1)全体专职辅导员、班主任不得无故缺席学习班,特殊情况要请假的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经所在院系主要领导证明,学工部审核,分管校长批准后报人事处备案方可。(2)学习期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课,积极参与讨论和相关活动。

请各院系副书记、学团办主任全程参加学习班,并做好本院系辅导员撰写工作案例以及班主任一并参加学习班的通知工作。

附件1:《景德镇学院2015年暑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安排表》

:《2015年暑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分组名单及讨论地点》

                                        学工部(处)

                                       2015年8月10日

 

附件1:《景德镇学院2015年暑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安排表》

 

日期

时间安排

内  容

主讲人

主持

8月28日

8:30~9:30

开班仪式暨本学年辅导员工作表彰会

 

学工处(部)长

舒新兴教授

校领导讲话

10:00~11:30

时政报告

思政部郝海旺教授

 

2:00~3:40

大学生创新创业

教育

教务处长张德山教授

学工处副处长

王振华

4:00~5:45

书香校园活动方案

及辅导员、班主任相关文件解读

学工处副处长王振华

 

8月29日

上午

8:00~9:40

精神分析心理疗法

心理咨询中心主任

张德山教授

学工处副处长

王振华

10:00~11:40

分组讨论

 

学工处有关人员

下午

2:30~4:00

优良班风、学风建设专题交流会

院系副书记、学团办主任、辅导员、班主任代表

学工处副处长

王振华

4:20~5:30

结业仪式

学工部(处)长

舒新兴教授

 

备注:1、开班仪式及上课地点设在第一教学楼行政报告厅;

       2、中午安排集体用餐(暂定学校教工食堂)。

附件2 :2015年暑期辅导员、班主任学习班分组名单及讨论地点

一、院系副书记和学团办主任组(召集人:舒新兴,地点:第一教学楼三楼会议室

    各院系副书记和学团办主任。

二、专职辅导员组(召集人:冯斌,地点:行政楼十楼会议室

全体辅导员。

二、班主任组(召集人:王振华,地点:行政报告厅)

全体本科班班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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