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定工作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2013版中的《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2013、2014级本专科在校学生(含五年一贯制2010、2011级学生)。
2、评选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
3、奖学金名额及金额按照《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规定评定: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10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5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3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各系奖学金名额表:(各系自行分配名额)
系 室 | 数信系 | 生化系 | 机电系 | 艺术系 | 人文系 | 外语系 | 体育系 | 经管系 | 教育系 | 合计 | |
2013、2014级 人数 | 684 | 308 | 340 | 1674 | 692 | 540 | 137 | 572 | 1006 | 5953 | |
优秀学生奖学金 | 一等:1000 | 14 | 6 | 7 | 33 | 14 | 11 | 3 | 11 | 20 | 119 |
二等:500 | 55 | 25 | 27 | 134 | 55 | 43 | 11 | 46 | 80 | 476 | |
三等:300 | 68 | 31 | 34 | 167 | 69 | 54 | 14 | 57 | 101 | 595 |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出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好相应名次。
2、由各系班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初步拟定本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3、系汇总审查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由学工处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系、班评定时间为3月2日~3月12日,3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相关表格(样表请到学工处网页下载)盖系行政公章后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党总支负责领导,系学团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