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28 00:00:00 浏览人数:50次

各系: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现将2014-2015学年度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评定工作依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2013版中的《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进行。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对象:2013、2014级本专科在校学生(含五年一贯制2010、2011级学生)。

2、评选条件:详见《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

3、奖学金名额及金额按照《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中“关于优秀学生奖学金”规定评定:

一等奖学金:奖金每人10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2%; 

二等奖学金:奖金每人5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8%; 

三等奖学金:奖金每人300元评定比例为学生人数的10%;

  各系奖学金名额表:(各系自行分配名额)

系 室

数信系

生化系

机电系

艺术系

人文系

外语系

体育系

经管系

教育系

合计

2013、2014级

人数

684

308

340

1674

692

540

137

572

1006

5953

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1000

14

6

7

33

14

11

3

11

20

119

二等:500

55

25

27

134

55

43

11

46

80

476

三等:300

68

31

34

167

69

54

14

57

101

595

三、评定程序

1、各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若干人组成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出本班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好相应名次。

2、由各系班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初步拟定本班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3、系汇总审查并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

4、由学工处报学校审批。

     四、时间安排

     系、班评定时间为3月2日~3月12日,3月20日前,以系为单位,将相关表格(样表请到学工处网页下载)盖系行政公章后送交学生资助中心。

     五、工作要求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系党总支负责领导,系学团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定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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