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7 00:00:00 浏览人数:58次

各系、班:

根据学校“学风建设月”活动安排,定于11月14-21日开展学风建设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11月14日-21日

二、活动内容 

1、加强学习纪律教育。组织学生进一步学习《景德镇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试行)》、《景德镇学院教室规则》、《景德镇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引导学生严格遵守纪律,杜绝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禁止带食物、饮料进教室和上课玩手机等课堂不良行为。 

2、加强住宿纪律教育。组织学生进一步学习《景德镇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景德镇学院学生外宿管理规定》,严格自律,杜绝擅自在外租房、漏宿、晚归、使用大功率电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内务卫生等违纪现象。

3、加强安全守纪教育。组织学生学习和重温《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围绕“人身、财产、交通、生(心)理疾患、防火、饮食、外出、实习就业等八大安全方面,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全面系统认真地进行查摆、剖析,分类归纳,整理汇总,作出相应整改。

三、活动安排

(一)自查自纠 

各系召开各级学生组织会议,传达通知精神,组织学生班级自觉对照有关要求,查找问题,纠正不良行为。 

(二)督查整治 

1、各系相应成立督查队对学生各方面纪律作风进行检查,督促学生整治存在问题。

2、各系要召开全体教师工作会议,要求每一名教师都要狠抓课堂纪律,以教促学,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笃学。

3、学风建设领导小组将组成若干队伍对学生上课纪律、宿舍纪律、安全纪律、校园文明等方面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三)形成长效 

各班对专项整治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经验做法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系学团办汇总。各系认真总结本系各班在学习纪律和宿舍纪律方面存在问题和整治活动开展后取得的成效,确立长效机制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四、活动要求

1、学生骨干要在活动中起带头作用,主动带头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2、辅导员要充分发挥作用,主动深入学生班级,围绕专项整治内容,结合班级实际,作出有效的改进措施。

3、各系要高度重视抓好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要对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依据《学生手册》及时作出处理,并于11月24日之前把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告材料报送学工处学生科。

 

特此通知!

 

 

 

                                  学工部(处)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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