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现就做好本学期“住宿秩序整治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时间
3月9日~3月16日
二、工作内容
1、对漏宿、晚归或擅自在外租房者,各系学团办及辅导员要责令其立即整改并限期返校,同时通报学生家长协助做好他们的思想教育工作。
2、搞好宿舍区防火和内务卫生工作。严禁在宿舍使用电磁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得在宿舍点蜡烛。
3、教育学生做好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如电脑、手机等防范措施;要主动配合宿舍值班人员履行来客登记手续,不留宿外来人员;做到外出及夜间关好门窗,一旦发生盗窃案,应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校保卫处。
三、工作步骤
1、自查阶段(3月9日~3月11日)
各系组织学生重温《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并按照《学生宿舍(公寓)管理规定》要求各班以寝室为重点,认真查找学生寝室(擅自在外租房、漏宿、晚归、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内务卫生等方面)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现象与安全隐患。
2、检查阶段(3月12日—3月15日)
学工处宿管科会同宿自管委对学生在外租房、漏宿、晚归、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防火防盗防意外事故,内务卫生等方面进行检查通报。
3、整改阶段(3月16日)
各系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拟定本系学生寝室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并及时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各系“住宿秩序整治周”工作由分管学生工作书记牵头负责,学团办、辅导员、系学生会及各班班委积极参与,要深入寝室,听取学生反映,了解实际情况,并逐项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学工部(处)
2015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