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学院学生外出安全事项告知书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11 10:11:24 浏览人数:422次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外出实习、考察、调研期间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安全,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学习任务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安全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加强安全知识学习,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人身和财物安全。

二、严格遵守实习、考察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外出学生在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按照实习单位的安排进行生产实习,不得擅自更改实习计划;同时外出学生应自觉主动地接受安全教育,严格执行岗位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流程完成生产实习任务。

三、服从管理。外出学生在教学活动期间,必须自觉服从实习单位及考察带队老师的管理,必须在带队老师的指导下进行相关考察等活动,不得违反安全规定、操作流程和老师要求进行操作,也不得在未听从老师安排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工作。

四、住宿安全告知。外出期间学生住宿严格按照在校期间的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在住宿场所内必须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违章用电、用水,禁止使用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不接触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加强对个人随身携带物品的管理,不轻易留宿外人,不得将数额较大的现金和贵重物品存放在宿舍,出门随时锁门,严格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严格遵守宿舍管理的其他规定,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五、严防上当受骗。学生外出期间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明辨是非,谨防被骗。如遇不明情况时不得擅作决定,应及时与辅导员联系,反映情况,咨询后方能决定,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报警。

六、注意交通安全。外出学生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马路上切勿打闹,横穿马路要按交通信号灯指示,并在确定安全的情况下通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遵守秩序,确定车辆停稳后再上车,禁止搭乘无牌、无证、超载车辆,不随意搭乘陌生人车辆,乘座交通工具必须保留票据,外出时尽量结伴而行(特别是女同学),注意旅途安全,禁止酒后驾车等行为存在,避免各类交通事故发生。

七、注意饮食安全。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预防各类疾病发生。做到不在无证经营的饮食小摊及其他不卫生的场所就餐,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预防食物中毒一旦发现感染症状或其他身体不适的情况应立即在就近的医院诊治。

八、严格请假制度。外出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各项制度,服从实习单位和带队老师的安排,因故离开实习工作岗位或离队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请假期间人身及财产安全由学生自己负责。

九、杜绝各类意外事故发生。严禁擅自离岗、离队;严禁到(江、河、湖、海)游泳,严禁攀爬危险构筑物,严禁擅自爬山,严禁从事其他与教学活动无关的可能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一切活动。

十、外出实习期间,学生保证不参与喝酒、赌博等其他严重违反学校纪律及社会治安的活动。不得主动与实习单位或其他人员发生冲突,在保证自身安全和财产不受侵犯的前提下,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矛盾激化。

十一、保持信息渠道顺畅。实习学生要经常向辅导员老师或任课老师汇报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各方面情况。外出学生如遇到困难或突发事件时应立即报告,情况紧急下要先报警。学生应熟知应急报警措施,如拨打110(匪警)119 (火警)120《救护)等急救电话。特殊情况、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报告,不拖延、不隐瞒,便于上级部门及时了解情况、处理问题。

 

本人已认真阅读并知晓以上内容,且已告知家长。本人保证认真执行,并做出如下承诺:

1、本人保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和实习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

2、实习期间如因违反规定而出现各种事故,责任自负。

 

班级:                     本人联系电话:        

家庭联系电话:

                    学生签字: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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