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0-14 10:54:21 浏览人数:518次
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规定:尊重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支持学生宿舍管理工作,不得阻挡及妨碍正常管理检查工作。
为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因工作需要将不定期在公寓内进行正常的卫生检查及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等工作。
1.学生不得私拉电线、改装灯头、插座电路;
2.学生不得在公寓走廊、卫生间、安全指示灯等公用电线上接电;
3.学生在公寓内不得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水壶等厨用电器,不得使用洗衣机、脱水机、冰箱、热得快等家用电器及高功率电器;
4.学生不得在寝室内养猫、狗等宠物;
5.严禁在学生宿舍内打麻将、赌博、酗酒等;
6.学生不得擅自更换床位,私自更换宿舍门锁,若因特殊情况需更换门锁,须在宿管值班人员处备存钥匙;(相关后果自行承担);
7.未经许可,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包括学生家属);
8.未经许可,异性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9.不得妨碍、阻扰宿舍管理人员、值勤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
一、因违章用电使用不当造成供电线或其他设施损坏的,照价赔偿,且当事人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责任;
二、若有以上违章行为,学生宿舍管理人员有权将违禁品收缴,不得归还,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违章寝室成员;
三、违章寝室成员将取消其本学年入党资格;该学期不得参加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
四、各系辅导员需针对相关内容开展相应的批评教育并责令该寝室限期整改并写保证书,要求辅导员到该寝室再次检查,限期将检查后的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宿管科。
学工处
宿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