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景德镇学院学生手册》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上学期“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优秀的学生。
二、名额分配
各院系奖学金名额表:(各院系自行分配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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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3月5日-20日(初评阶段)
1.成立院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院系工作实施方案。
2.各院系召开评定工作小组会议,对本院系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3.各相同专业班成立由辅导员、班干部、学生代表若干人(15%)组成的综合测评评定小组成员名单报院系审核同意后,依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测出相同专业班级每位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确定好相应名次并进行班级公示,公示情况报院系审核。
4.由各院系对照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比例,初步拟定本院系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名单。
(二)3月20日3月25日(初审阶段)
各院系填写相关材料,评定小组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获奖的学生进行评议、核实,并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3月26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奖学金发放表格一式两份、相同专业班级综合测评表及成绩排名表各一份,盖院系行政公章和教务处公章,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纸质和电子文档同时报送)。
(三)3月25日-4月20日(核实审批阶段)
1.校评审委员会对获得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核实。
2.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院系拟获得校内奖学金的学生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在校公示5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批。
(四)5月(组织发放阶段)
5月底前学校发放证书并把奖学金一次性发放到学生的银行卡中。
四、组织机构
1.成立工作领导机构,学院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学工处、计财处、教务处和各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校内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郑昕芾
副组长:冯小苏、余金保、万文军
成员:王振华、江畅、李艳萍及各院系党总支书记。
下设办公室,挂靠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奖学金评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艳萍兼任。
2.院系成立由院系领导任组长的评定小组,负责本院系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评议小组,具体实施相同专业班奖学金的评定工作。各院系要成立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
五、工作要求
1.院系接到辅导员的班级评定材料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成绩、奖项、评定成员、公示情况等调查核实。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院系会议上公布,并在院系公示5个工作日。在核实过程中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高度负责。
2.各院系要加强对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挤占、挪用资金和出现徇私舞弊行为,否则要严肃处理。
学工部(处)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