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26年度“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高质量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加快构建完善“大思政”教育体系,推动各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养选树新时代高校辅导员先进榜样,引导广大辅导员主动作为、争先创优,持续提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实效,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度“最美辅导员”推选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编在岗的专职辅导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最美辅导员”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最美辅导员提名”称号的辅导员可参加“最美辅导员”推选,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最美辅导员提名”推选。
二、推选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模范担当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初心使命。
2.师德师风优良。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努力做学生为学、为事、为人的示范。
3.素质能力过硬。站位高、情怀深、思维新、视野广,在专业化职业化专家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
4.育人实效突出。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关爱学生、服务学生、扎根学生;在重大重要工作推进中担当作为有力,作出积极贡献,高质量完成组织交付的急难险重任务,促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得到学生广泛认可。
5.示范作用显著。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表彰(含比赛及指导学生参加比赛获奖),能够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和科学研究专长,引领带动一批辅导员成长发展,助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提质增效。
6.参与推选时须为专职辅导员且连续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主要集中在近3年(2023年1月以来)。专职辅导员的认定以《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43号)为准。
三、推选程序
1.组织推荐。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认真对照推选范围和条件,组织推荐工作。符合人员条件的学院推选1-2名,学院需对推荐人选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2.遴选发布。学工部(处)将通过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2026年度学校“最美辅导员”和“最美辅导员”提名人选。
3.荣誉授予。根据推选结果,学校将授予4人景德镇学院“最美辅导员”荣誉称号、6人景德镇学院“最美辅导员提名”荣誉称号。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6年5月20日17:00前,将“最美辅导员”推选材料报学工部(处)思政科,电子材料同步发送至邮箱jdzxy_xgc@163.com。材料包括人选推荐表、个人事迹材料、答辩会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表。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报说明。报名表应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贴照片,请勿改动格式。
2.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况推荐人事迹。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标题要凝练概括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要在文档中插入图片或视频。
3.答辩会材料
(1)答辩者均须自行准备PPT,汇报限时5分钟,内容贴切主题且丰富,图文结合,亮点突出,体现最美,打动人心,不得抄袭。
(2)答辩内容
个人工作理念:结合岗位职责,阐述育人理念、工作思路及价值追求。
典型案例分享:选取1-2个学生教育管理、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领域的成功案例,突出创新性与实效性。
特色创新举措:介绍个人或团队在思政教育、学风建设、实践活动等方面的创新实践。
育人成效总结:着重展示辅导员工作成效(如论文、赛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