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的基础上,经过本人申请、各学院初评、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拟定我校2020级学前本科一班程丹丹等303名同学为“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人(名单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2年10月27日至2022年11月2日。若对以上评选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或校纪检监察审计室提出申诉(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诉地点: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申诉电话:8384955
纪检监察审计室:8382340
2021-2022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名单.xlsx
学工处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