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
景德镇学院学生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景院发【2023】32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2017]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2005]教学5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景德镇学院章程》...
2023.09
景德镇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景院发【2023】32号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考勤工作的管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建良好的校风学风,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一章 考勤目的第一条 考勤是学生管理的重要内容,其目的是督促学生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学习纪律。第二条 考勤的结果是为确定学生休学、留(降)级、退学处理及奖惩评定提供重要依据。第二章 考勤内容 ...
2023.09
景德镇学院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规定(2023年修订)景院发【2023】3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学生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江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学生安...
2023.09
景德镇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解除实施办法(修订)景院发【2023】32号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学生违纪处分的解除程序,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籍在册学生。第二条 解除违纪处分适用于下列处分类型:(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记过;(四)留校察看。第三条 因下列行为受到纪律处分或属下列情形者,不予解除违纪处...
2023.03
各党总支、党支部、各单位、各部门:《景德镇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景德镇学院学生评优办法(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贯彻落实。景德镇学院2023年3月23日
2020.09
景德镇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景院发〔2020〕21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景德镇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测评内容及计算方法1.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的内容包括课程学习成绩和素质评分,其中素质分包含基本素质和创新素质与实践能力两...